杭州途焱教育职称评审服务,评审政策咨询,职称评审辅导,知识产权辅导,高层次人才认定服务!
受理部门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电话 | 0571-85252612(评审)、0571-86906771(认定) |
单位地址 | 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专家服务科,上城区清泰街571号金泰商务大厦4楼808(收件地址) |
收件地址 | 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专家服务科,上城区清泰街571号金泰商务大厦4楼808(收件地址),电话:0571-86906771 |
1.来浙江省工作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正式在我市工作,与我市用人单位签定企业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3.人事档案已正式转入我市管理。
4.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5.用人单位是尚未列入全省自主评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的单位。对列入全省自主评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的单位(含下属单位)的外省调入人员不在统一受理范围。由各自主评聘单位按要求,自行做好确认工作。
6.电话:0571-85252612、0571-86906771
# | 材料名称 |
---|---|
1 | 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
2 | 原参评时的评审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
3 | 原人力社保部门或部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布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 |
4 | 填报《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或调入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
5 | 人事档案调入证明 |
6 | 社保证明 |
7 | 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