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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每年5月职称申报大纲发布,咨询职称评审的学员也越来越多,其中部分“大聪明”学员发现,“既然一年这么多地方都有职称计划,那我能不能在A计划未通过的情况下转报B计划呢?”小途明确地告诉你——不可以!
浙江省职称申报一年一次,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流程或未通过本年度评审,只能再等一年。按照往年规律,职称申报高峰在每年的6-8月,在这个时间段各地市中级、省里的高级计划都会陆续发出,而作为申报人,原则上要按照社保、劳动关系、档案所在地三要素正确选择申报地区,因为不属于管辖地的上级主管单位并不会受理你的职称申报!
此外,要严格按照专业划分选择评审计划,比如你是做机械设备制造的,千万不能报到建设领域的计划,而等到上级主管部门以“业绩不符”原因将你的申报退回时,发现正确的申报计划时间已经错过了。这个是错报、漏保,属于职称评审行业的大忌,而我司在职称评审生涯中从未出现上述行为。
那么,有没有特殊情况呢?
答案是:有,比如丽水、金华、湖州等地的创新人才直通车计划。如果申报人在本年度内申报了人才直通车申报计划,那么允许其申报本年度内的其他职称计划,但必须是在人才直通车申报计划已经结束的前提,也就是说,2次申报不能同时进行。
具体直通车计划面向哪些人群,评审要求是什么,可以在本网站搜索关键词“直通车”,会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