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11-18至2025-11-22。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平阳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7-58109698。
评前公示名单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最高学历 |
现从事专业 |
申报职称 |
申报方式 |
| 1 |
陈佳佳 |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本科 |
水利工程管理 |
助理工程师(助理级) |
正常申报 |
| 2 |
林妍 |
平阳县顺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 |
本科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
助理工程师(助理级) |
正常申报 |
| 3 |
黄崇超 |
平阳县鳌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
本科 |
水利工程管理 |
助理工程师(助理级) |
正常申报 |
| 4 |
王珍珍 |
浙江欣茂建设有限公司 |
专科 |
水利工程施工 |
助理工程师(助理级) |
正常申报 |
| 5 |
陈烨 |
平阳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本科 |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
助理工程师(助理级) |
正常申报 |
| 6 |
何植满 |
浙江翰新建设有限公司 |
专科 |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
助理工程师(助理级) |
正常申报 |
| 7 |
钱庆庆 |
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
本科 |
水利工程管理 |
助理工程师(助理级) |
正常申报 |
———— 共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