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11-24至2025-11-28。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87053653。
评前公示名单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最高学历 |
现从事专业 |
申报职称 |
申报方式 |
| 1 |
张维胜 |
浙江中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大学本科 |
安全生产管理 |
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
正常申报 |
| 2 |
王博 |
浙江交投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本科 |
安全生产管理 |
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
正常申报 |
| 3 |
殷茜东 |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大学本科 |
安全生产管理 |
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
正常申报 |
———— 共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