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10-16至2025-10-22。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联系电话: 0574-89292217。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最高学历 | 现从事专业 | 申报职称 | 申报方式 |
|---|---|---|---|---|---|---|
| 1 | 林静 |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大学本科 | 化学研究 | 助理研究员(中级) | 转(兼)评 |
| 2 | 陈小武 | 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宁波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 研究生 | 科技咨询与科技推广 | 助理研究员(中级) | 转(兼)评 |
| 3 | 李艳荣 | 宁波海洋研究院 | 研究生 | 实验技术 | 实验师(中级) | 转(兼)评 |
| 4 | 朱竹君 | 宁波海洋研究院 | 研究生 | 水产学研究 | 助理研究员(中级) | 转(兼)评 |
| 5 | 李哲 |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 | 研究生 | 基础医学研究 | 助理研究员(中级) | 正常申报 |
联系方式
电话:0571-5630-8680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中心A幢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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