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11-10至2020-12-14。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东阳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9-86091531。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最高学历 | 现从事专业 | 申报职称 | 申报方式 |
|---|---|---|---|---|---|---|
| 1 | 丁一伟 | 东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东阳市自然保护地管理站、东阳市森林病虫防治站) | 本科 | 生态保护修复 | 助理工程师(助理级) | 正常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