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实施方案》(浙环发〔2024〕56号)和2025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计划,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审查,余莉琳等420人符合2025年度生态环境专业职称申报计划,拟提交高评委评审,现将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前公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11月5日至1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1054094、0571-81054048。


